很多人對監獄這個概念其實很模糊。我們經常聽到的就有拘留所、看守所、監獄等,我們首先來弄清楚這些單位有什麼不同。如果你犯的事比較輕,一般都是關在拘留所裡。進過拘留所會留下違法記錄,但不會留案底。其次是看守所,看守所裡關押的大部分都是法院還沒具體量刑的違法犯和刑期比較短的犯人,刑期比較長的才會被轉移到監獄,在那裡開啟勞動改造生涯。
首先,我們會發現不管是違法犯還是有期徒刑,看守所是新手期繞不開的一個關卡。當你經歷了體檢、領物資等一系列流程後,被送到自己的監舍,鐵門關上的一刹那,自此新生活開啟。很多人在新手期裡最關心的問題是會不會挨揍。其實這個大可以放心,現在裡面的風氣非常文明。監室內有 24 小時不間斷監控,還有預防打架的三定位制度。動手打人的更慘,先動手打人,經勸阻後不改的一般會被帶腳鐐,關禁閉。
關禁閉對於正在羈押的人來說,簡直就是核彈般的存在。禁閉室非常小,四面都是水泥牆,只有一個小窗戶用來送飯。不能加餐不能吃副食,有的禁閉室有廁所,沒有廁所的會給一個桶。關禁閉期間的吃喝拉撒都在這個暗無天日的小禁閉室裡,完全沒有社交。三天就得過的黑白顛倒,七天神情恍惚。如果有人冒著關禁閉的風險還執意要跟你掰頭,那你可能真的要在自己身上找一下原因了。
不過話說回來,剛進去時的建設並不是標準建設,而是為了讓新人迅速適應環境的過渡艙。在這裡主要是學習各種紀律和規定,周邊的同僚也都是同期進來的,大家同是天涯淪落人,也沒必要彼此為難。在過渡艙裡待多久每個所的規定都不一樣,也會看個人表現再調到普通監室內。
其他被關心最多的問題可能就是伙食了。在這方面你大可放心,只要你想,火鍋烤串、烤鴨、小龍蝦這些都能想想,但真吃的話還是只有輕油輕鹽的低卡減脂套餐,說人話就是白水燉白菜之類的。太失敗了。在這裡待上一個月保證三高恢復正常,重度脂肪肝也得煥發新生,不過不同地區的伙食也不一樣。這是網傳的無鉛愛豆的同款食譜,可以看得出非常健康。你要記住,在湯裡聊天千萬不要聊拉麵炸雞烤串涮羊肉之類的話題,否則當晚絕對失眠。
除了想好吃的會馋的失眠,環境也是導致失眠的原因之一。看守所裡是沒有床的,睡的是大通鋪,人擠人,不光是餓的前胸貼後背,睡姿上也可能是別人的前胸貼你的後背。很讚,因為人太多所以也避免不了要忍受室友打嗝、放屁、打呼嚕。如果這些你都能忍,那還有一個制度讓你沒有一個晚上能睡整覺:值班。為了防止室友自殺或者突發疾病,艙裡的人都要輪流值夜班,每班一個小時或兩小時。如果你好不容易熬過了交班,那麼還有一個終極挑戰:開燈睡覺。你說我直接把頭放被子裡不就行了嗎?啊,抱歉,不可以。監視裡有規定,不可以把頭放在被子裡,或者兩個人蓋一張被。熬到第二天起床,起床鈴一響你就要立馬起來疊被子,想賴床不存在的,撒潑打滾就是不起床。
輕則一周繳料,重則關禁閉。看守所的生活每天都很有規律,時間安排是非常緊張的。幾十平的監艙裡關著幾十個人,大家疊好被子輪流洗,刷廁所也是在監視裡面,你要學著適應在眾目睽睽之下接任務。
但還是要注意,拉的時間太長或者太臭可能會引起室友的不滿。其他還有點樂趣的就是購物了,每個人都有一個賬戶,俗稱 “大帳”,家屬可以往裡面存錢,每個月不超過 400 或 500 塊錢,可以買方便麵、火腿腸、榨菜、餅乾、牛奶之類的品類不多的副食。泡麵的料包在裡面可是不可多得的佐料,不管是多沒滋沒味的飯菜,加上一點總能變得好吃一些。在這裡最大的问题就是焦慮,无休止的焦虑。每天规律的生活,在拥挤不堪、毫无隐私的监视里等啊等,等提审等判决,等到什么时候,不知道。每个人最期待的时刻就是放风,这是为数不多的能离开监舍的时间。你以为的放风是去操场上自由活动,其实不是。看守所里的放风,其实就是个没有天花板的房间,上面盖着钢筋网,各位可以在这里晾衣服,看看外面的蓝天,哪怕仅仅是这样久违的新鲜空气,也足以让人得到些许的放松了。下雨的时候放风场会关闭,很多人会因此郁闷。
有的人盼着回家,有的人则想着赶紧去监狱,做梦都想,監獄比看守所的條件好太多了。最起碼每人一張床,你再也不用擔心睡醒的時候發現有個大漢正摟著你,也不用值班了,終於可以睡個呼倫覺。伙食也由粗茶淡飯升級成了每周能吃幾次肉,偶爾還會有燒雞、肘子之類的改善伙食。最慶幸的是案子終於塵埃落定,再也不用每天為了一個結果而焦慮。現在要做的就是踏踏實實地勞動改造,勞動改造和外面的流水線工廠差不多。大多數監獄實行的是 5+1+1 的工作制度,工作 5 天、一天學習、一天休息。工資雖然不多,但起碼有錢可以拿。在這裡沒人給你畫餅,只有清晰的記分考核,只要不偷懶就能完成 KPI,超額完成了還有加餐獎勵。加分多了還能換件型,所以擺爛是不存在的,都卷起來了。
如果你一不小心成為重刑犯,即將入獄,會面臨什麼?這裡不是越獄的浪漫相遇,也沒有肖申克救贖的驚天反轉。這裡沒有美顏,沒有濾鏡,只有冰冷的鐵窗高牆,以及日復一日的單調生活。本期入獄指南,帶大家沉浸式體驗入獄流程,揭秘那些不為人知的監獄日常。當你戴上手銬,被押上警車時,這場奇妙之旅就開始了。剛登上專屬大巴,見到這麼多獄友,你也許有些興奮,但必須保持安靜,因為警察會用愛的教育讓囚犯乖乖閉嘴。
- 首先來到第一站體檢中心,監獄會給囚犯安排一個全方位免費體檢,從身高、體重、視力到血液、內臟,Hib,從上到下,從里到外毫無保留。工作人員會根據囚犯的體檢結果建立健康檔案,確保鐵窗度假村的衛生安全。期間如果發現囚犯有重大疾病或者還在哺乳期的囚犯,則會根據具體情況安排專屬牢房。隨著警車緩緩開進監獄,你的內心可能會有些許激動,不過雖然激動,但也請保持冷靜,按照民警的指示依次下車。
全體都有解開安全帶,從右側從前至後依次下車。
此時獄警和警犬已經在大門口恭候多時,雖然你很想再多看幾眼外面的世界,但手上和腳上的束縛已經不允許你這麼做,獄警也會在耳邊不停催促。接下來就是核實身份。姓名。
張三出生年月,1985 年 5 月 28 日預判到期,追判從 3 年 6 個月,是否有過無誤?
突然你也覺得手腕一涼,原來預警正在打開,借據大家終於擺脫束縛,現在要上交全部個人物品,包括手機、錢包、首飾,甚至是腰帶和鞋帶,完成與過去生活的斷捨離。接著預警會對囚犯進行仔細的搜查,確保沒有一點違禁點,檢查完畢後就可以去領新衣服了。監獄囚服款式制薄,顏色單一,尺碼也未必嚴格合身,但你沒有別的選擇。隨後,犯人們會在獄警的監視下換上囚服和鞋子。托尼老師已準備就位,不管之前是非主流,該溜子斜劉海還是齊劉海,在這裡都會變成沒劉海,男囚犯統一理成平頭,女囚犯則是把頭髮剪到耳根。
理髮完畢後,獄警會拍照建立個人檔案。這時每位囚犯都會收到一個寫有基本信息的胸牌,這枚胸牌將是囚犯未來一個月的身份標識,這時,人世間的美好將統統與他們無關,而你也會感慨,曾經有一份絕對的自由擺在面前,但你沒有珍惜。現在追悔莫及,還沒等感慨完,監獄已經叫犯人進去一對一談話了。當然,他們不是要給囚犯灌心靈雞湯,也不是強調監獄規則,這只是摸底談話。為了只了解犯人的基本信息,方便後期管理和思想改造,摸底結束後,獄警會再次進行點名和人數查驗。
第一排報數 123。四五 5,賀林到林斯律上去。
隨後又是一次搜身檢查,只要進入監獄就是無休止的點名與搜身。接著你跟隨大部隊進入新收監區,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入監教育。這段期間,囚犯要進行隊列訓練、養生保健操,學習和背誦監獄守則,學習愛國歌曲等。一個月後,監獄會進行考核,根據考核成績將星球犯分到不同街區。一般來說,囚犯會被分為四個級別,嚴管級、普管級、考察級和寬管級,不同級別對應不同待遇,級別越低待遇越好,不僅可以打電話,增加與家人會面的次數和時間,同時也會增加每月的消費額度。緊接著囚犯會被帶進牢房,分配到一間宿舍,不過你們沒有權利選床鋪。監獄會根據囚犯身體狀況、年齡等情況分鋪,犯人不能串鋪,更不能兩個人躺在同一張床上,睡覺時也不能蒙頭,有時甚至不能把手放在被子裡。
不要爭吵,不要打鬧。能不能做到能。
這時獄警會給你 15 分鐘時間整理個人物品,隨後就要和獄友一起到操場接受隊列訓練向。
待充實的一天結束,終於可以睡覺了。牢房裡的燈並不會熄滅,很多人都睡不著,但也沒人敢說話,你也躺在床上輾轉反側。第二天一早,監獄生活正式開始。伴隨著 6 點的起床哨,你和獄友立馬從床上談起,不敢有一絲懈怠,因為犯人必須馬上整理內務,並把被子疊成豆腐塊,然後再去洗臉刷牙。但凡內物不合格或者沒有按照規定時間完成洗漱,就會視為一般違規行為,扣 1~3 分,等扣分達到一定程度,會受到警告、記過、禁閉等懲罰影響。假釋與減刑緊接著集合號響起,囚犯必須快速到達操場,進行點名和體能訓練。
時間很快來到 8 點鐘,到了最激動人心的吃飯時間。雖然你很急,但請先別急,吃飯前也有嚴格的點名和搜身環節。作為資深惡勢類的,你最關注的當然是監獄的伙食,雖說這裡的飯菜不講究色香味俱全,只保證基本營養,但幸運的是,這些飯菜不含科技與狠活,每一口都十分健康。雖然說各個監獄的餐標有所不同,但大部分監獄的早餐都是饅頭白粥配鹹菜,午餐是一碗米飯加上一碗炒菜,一般都是黃瓜炒肉、芹菜炒肉這種家常菜,晚飯則是一碗米飯和一碗素菜。等到獄警的口令一下,你必須開始狼吞虎嚥,因為囚犯們的吃飯時間只有 15~30 分鐘,並且的吃飯時也要注意不能講話,不能哄搶飯菜,打多少吃多少,不能浪費,吃完後要收拾自己的碗筷,在獄警的指示下有序離場。
8 點半左右,早飯結束,犯人也開始接收新任務,踩縫紉機。安裝圓桌筆、拉數據線,還有要求更高的木工、电工等勞動,這些任務可以賺取一定的報酬,雖然不多,也能改善生活。不過在監獄就算有錢,也不能想怎麼花就怎麼花。為了激勵囚犯好好改造,重新做人,監獄一般都會實行嚴格的消費分級制度。
- 嚴管級每月只能花 100 元,考察級限額 200 元,
- 普管級限額 300 元,寬管級 500 元。
- 其中嚴管級只能購買生活必需品,其他三個級別可以購買監獄內的網絡超市提供的其他商品。如果遇到春節、元旦、端午等節日,囚犯的花費額度也會有所調整。
中午 12 點,你們結束了上午的勞動,吃完飯就能回到牢房午休,下午有可能繼續勞動,也可能進行教育學習,就看所在監獄的相關規定。時間到了晚上 6:50,這時犯人會統一坐在電視機前收看當天的新聞聯播。接著是大家最喜歡的自由活動時間,你們可以看書、看家人的照片,或者給家人寫信,也可以跟同監區的獄友交談,但交談內容會受到獄警的監管。
晚上 9 點收監時間到,獄警會再次進行點名,而你繼續躺在床上輾轉反側,從此以後,吵醒你的不再是生活的壓力和鬧鐘,而是監獄帶來的生物鐘。
中國監獄裡的生活。#
首先,在看守所裡法院給你宣判後 7-20 天你有上述的權利,這個是法律給你的權利,當然了你也可以選擇不上述,好處就是你有認罪的態度,這個在以後監獄服刑改造減刑材料上有顯示出來。不過,上述的利弊多少,看下面,上級法院在你沒有絕對的證據是不會給你少判刑的,有的會。。。。這個就不明說了。你懂的。。。
你知道賣豬是什麼嗎?那恭喜你正式進入監獄,從看守所到監獄這段路程就有小武警給你站崗了你別怕那可是荷槍實彈哦!沒有誰敢打劫你,除非他那個﹉
不過話說回來,以前去那個監獄是可以選擇,有兩個選項,
- 1. 短刑監獄
- 2. 重刑監獄
後者要苦逼了,因為裡面的人都是 10 年起步啊 十年什麼樣的概念,你自己可以想象一下。下面轉入正題:
警察送你到監獄門口,記住,一定要向門外看,這樣你才能早点出來。
拿上自己的物品跟你的警官一同登記就可以進監獄裡了。
警官會帶你進監獄大門口後,交給監獄入監隊管理。入監隊會第一時間把你拉到醫務隊消毒檢查,不合格退貨!
入監隊的改造生活如下:
苦逼生活開始了,一般情況那個時候腦子都很混亂,如果運氣好的話趕上就餐那你不用餓肚皮了!
第一件事情開始了,裡面犯人管事的會給你編號,準備好的生活學習用品這裡包括囚鞋囚服被子枕頭筆紙信封郵票還親情卡通話用,每人兩本小手冊(服刑人員行為規範)(服刑人員聯號幫教制度)這兩本會一直伴隨著你的改造路,所以一定要會背誦弄懂規則。
第二件事情管教找你了解情況,他會告訴你三件事情,‘記住自己在什麼地方,自己是什麼身份自己來幹什麼的’
第四件事情分發籠子三個月改造學習規範隊列歌唱三項都有考核通過才能下隊。
如果你在社會上是有技能的朋友,那恭喜恭喜這樣你就有用武之地了。廚師可以去伙房,醫生可以去醫務,高學歷的當然教學樓了,如果什麼都沒有,那對不起沒辦法,有錢錢改造沒錢人改造了。
下隊後,隊長會安排你跟那個犯人學習,這個是可以操作。有老鄉的朋友腦子靈光問問老鄉這樣可以少走彎路。
下隊後生活是這樣的:
每天犯人互監會在早上 6 點左右吹響哨起床記住一定要馬上起床不然被隊長發現賴床的會被罰具體看隊長心情了
起床最快速度疊被子,排隊洗漱是第一時間的事情,洗漱好後打掃衛生,準備吃早飯,飯前一首改造紅歌那是必須的。
飯後等待出工幹活了,話說勞動最光榮辛勤汗水洗滌靈魂。幹活這個是有任務指標的完不成你問我怎麼辦你說怎麼辦告訴你恭喜恭喜中奖了難過時刻來了你知道西遊記裡孫悟空三打白骨精給唐僧劃的圈⭕這個你可以試試看。或者幾千字的 38 條規範抄寫十來遍,相信你馬上就可以完成指標了
在監獄裡千萬不要說國家不好,辱罵黨對抗人民政府這些都是底線。如果踩底線那作死沒有辦法了。
現在監獄都開始實行 5+1+1 改造模式這裡五天勞動改造一天休息一天技能學習每天都是法律規定的工作時間。
周末可以到廣場活動,前提也要提前申請報告再者人民政府帶領下五個牢改犯四角一巡查一刻人頭查一次 3-5 人一聯號自己要記住自己的號子成員情況,以防警察檢查。
具體每個人各情況不同,一條法則少說話多做事,腦子靈光,不要和別人亂講話。有時候前面一分鐘講的下一刻你就大禍臨頭了,小心小心
改造是失去自由,孤獨如果你耐不住那你就精神病不遠了
不管是看守所還是監獄,想生存的好,都要遵守以下幾點:一、遵守規則;二、尊重他人;三、保持低調;四、低內耗,多做事少胡思亂想。其實這幾點離開監獄後,在外面的世界也同樣適用。人生的副本已經打完,各位玩家切勿 2 刷。江湖再好也別忘了為什麼來監獄好。
第一章犯人的肉體
1、懲罰的變化
福柯在開篇用史料詳盡的為我們展示了 1757 年 3 月 2 日達米安被處決的場景 —— 血腥而殘忍,緊接著引用了八十年後 “巴黎少年監管所” 的規章 —— 緊扣時間的作息表。儘管兩者針對的不是同一種罪行或犯人,但兩者代表了截然不同的懲罰方式。18 世紀末至 19 世紀初刑罰中出現了顯著的變化,其包含兩個不是同步、而且原因各異的進程。用福柯的話來講,就是 “一種悲劇結束了,一種喜劇開始了。”(17)
第一個進程是 “作為公共景觀的懲罰的消失”(8)。人們開始質疑這種具有戲劇因素的懲罰過程本身的野蠻程度,被處決的對象在處決現場甚至開始成為人們稱頌的對象。這種景觀的逐漸消失產生了以下幾個後果:“它脫離了人們日常感受的領域,進入抽象意識的領域;它的效力被視為源於它的必然性,而不是源於可見的強烈程度;受懲罰的確定性而不是公開懲罰的可怕場面,應該能夠阻止犯罪;懲罰的示範力學改變了懲罰機制。結果之一是,司法不再因與其實踐相連的暴力而承擔社會責任。”(9-10)司法不再注重執行的場面,反而與執行逐漸拉開距離,而民眾的注意力也轉向了審訊和判決。這同時意味著 “對肉體控制的放鬆”,(10)第二個進程出現了,“懲罰從一種製造無法忍受的感覺的技術轉變為暫時剝奪權利的經濟機制。”(11)而這首先意味著,懲罰的對象改變了,肉體隱退、靈魂登場。懲罰措施的 “目的不是懲罰違法行為,而是監督這個人,消除其危險心態或改造其犯罪傾向,甚至在罪犯轉變以後,仍然維持這些措施。”(19)這個階段,精神病學尤其是犯罪人類學及犯罪學登堂入室,它們的話語發揮了一項重要功能:“通過莊重地把犯罪納入科學知識的對象領域,它們就結合懲罰機制提供了一種正當控制權力:不僅控制犯罪,而且控制個人,不僅控制他們的行為,而且控制他們現在的、將來的、可能的狀況。”(20)由此,法律體系借助 “科學” 將影響力從肉體 “擴張” 至靈魂。因此,法官實際上除了審理行為,還審理行為之外的東西,這需要借助一系列輔助性的權威。“刑事司法只有通過這種地不斷指涉自身之外的某種東西,通過這種不斷地嵌入非司法體系,才能展開運作和為自己正名。它的命運需要不斷地由知識來重新確定。”“一整套知識、技術和‘科學’話語已經形成,並且與懲罰權力的實踐日益糾纏在一起。”(24)
2、本書的宗旨與原則
福柯所著本書的宗旨就在於 “論述關於現代靈魂與一種新的審判權力之間相互關係的歷史,論述現行的科學 - 法律綜合體的系譜。在這種綜合體中,懲罰權力獲得了自身的基礎、證明和規則,擴大了自己的效應,並且用這種綜合體掩飾自己超常的獨特性。”(24)在本書中,福柯遵循幾個原則:第一,不僅看到懲罰的消極方面,也看到積極方面,將其視為一種複雜的社會功能;第二,不僅將懲罰方式看做是立法後果或社會結果表徵,而是視為其他行使權力方式的更普遍的領域裡具有自身特色的技術,將其作為一種政治策略;第三,不是將刑法史與人文史分別看待,而是將他們看作是 “認識 - 司法” 母體的衍生體,將 “權力技術學” 變成刑罰系統人道化和對人的認識這二者的共同原則;第四,試圖發現靈魂進入刑事司法領域以及科學知識進入司法實踐究竟是不是權力關係干預肉體的結構。總之,福柯要研究的,是將刑法的寬鬆作一種權力技術學,分析 “一種特殊的征服方式是如何能夠造就出一種作為某種‘科學’地位的話語的認識對象的人” 的。(25)
3、微觀權力的概念及特點
那種認為刑罰是一種減少犯罪的手段這一觀點是一種錯覺,刑罰還有矯正、修補的目的,不能將其僅置於基本道德選擇或社會司法結構來考慮,應該把他們置於它們運作的領域來考慮。
問題是,我們能否以肉體史為畢竟來描述刑罰的靈魂史嗎?有關肉體史的描述已經非常豐富了。基本上而言,在政治領域對肉體的干預與 “對肉體的經濟使用緊密相連”,肉體作為一種生產力而受到權力及支配關係的干預,但是,只有它被征服和控制後,才能形成一種勞動力(比如,奴隸)。這種征服可以是暴力,可以是力量對抗的結果。這樣就有可能形成一種有關肉體功能運作的科學,一種關於肉體的知識。附著在肉體上的權力技術學是零散的,其 “不是固定在某種特殊的制度機構或國家機器中”(28)[1]。
這被福柯形象的稱為一種 “權力的微觀物理學”。對這種權力技術,福柯作出如下幾個假設:首先,這不是一種所有權,不是基於佔有而產生的效應,“而應歸因於調度、計謀、策略、技術、運作;人們應該從中破譯出一個永遠處於緊張狀態和活動之中的關係網絡,而不是解讀出人們可能擁有的特權;它的模式應該是永恆的戰鬥,而不是進行某種交易的契約或對一塊領地的征服。總之,這是一種被行使的而不是被占有的權力。它不是統治階級獲得的或保持的‘特權’,而是其戰略位置的綜合效應 —— 是由被統治者的位置所展示的、有時還加以擴大的這種效應。”[2](28-29)其次,這種權力在實施的同時也得到傳播,這種權力並不固定於何者之間,而是通過某種機制不斷的傳播與分散。最後,他們不是單一的,而是確定了無數的衝撞點,甚至發生權力的顛覆,但這種顛覆 “並不是遵循著‘要麼全部,要麼全不’的法則;這種顛覆不是由於國家機器被新的勢力控制或原有的制度機構行使新的功能或遭到毀滅而一下子造成的;另一方面,這些局部的插曲無一會被載入史冊,除非它對制約著它的整個網絡產生影響。”(29)因此,權力技術是非常不易被人察覺的。
4、權力 - 知識
福柯認為,“不僅僅是因為知識為權力服務,權力才鼓勵知識,也不僅僅是因為知識有用,權力才使用知識”,“權力和知識是直接相互連帶的;不相應地建構起一種知識領域就不可能有權力關係,不同時預設和建構權力關係就不會有任何知識。”(29)“不是認識主體的活動產生某種有助於權力或反抗權力的知識體系,相反,權力 - 知識,貫穿權力 - 知識和構成權力 - 知識的發展變化和矛盾鬥爭,決定了知識的形式及其可能的領域。” 必須拋棄暴力 - 意識形態對立、所有權觀念、契約和征服模式,在知識問題上,必須拋棄有害關係 - 無害關係的對立、認識模式和主體的第一性,福柯的關注點在於 “政治肉體”,“它們作為武器、中繼器、傳達路徑和支持手段為權力和知識關係服務,而那種權力和知識關係則通過把人的肉體變成認識對象來干預和征服人的肉體。”(30)比如國王的肉體,既具有時間性又具有永恆性,圍繞著這種二元性才形成了一種肖像學(象徵)、政治理論以及法律機制。國王的權力過剩投射在被懲罰的人身上則顯現出對方的權力匱乏,成為一種意義相反的複製物。從這個意義上,靈魂被定義。即 “人們不應把這種靈魂視為某種意識形態殘餘的死灰復燃,而應視之為與某種支配肉體的權力技術學相關的存在。”(31)它不同於神學有關靈魂的定義,“它生於各種懲罰、監視和強制的方法。這種現實的非肉體的靈魂不是一種實體,而是一種因素。它體現了某種權力的效應,某種知識的指涉,某種機制。” 圍繞這種 “現實 - 指涉”,一系列知識得以產生,各種概念得以區分。由此,“人們向我們描述的人,讓我們去解放的人,其本身已經體現了遠比他本人所感覺到的更深入的征服效應。有一種‘靈魂’佔據了他,使得他得以存在 —— 它本身就是權力駕馭肉體的一個因素。這個靈魂是一種權力解剖學的效應和工具;這個靈魂是肉體的監獄。”(32)[3]
而福柯所分析的,不僅僅是那種物質的監獄,而是作為權力工具的 “監獄”,這種對肉體進行支配的權力技術學。
第二章 斷頭台的場面
1、酷刑
何謂酷刑?首先,酷刑是一種技術,而並非一種無法無天的狂暴表演;其次,酷刑應當成為某種儀式的一部分;最後,公開酷刑是最引人注目的,其被設計成一場宣告勝利的凱旋儀式。
作為技術的酷刑滿足三項標準:“首先,它必須製造出某種程度的痛苦,這種痛苦必須能夠被精確地度量,至少能被計算、比較和劃分等級。其次,死刑也是一種酷刑,因為它不僅剝奪了人的生存權,而且它也是經過計算的痛苦等級的頂點・・・・・・最後,極刑是一種延續生命痛苦的藝術,它把人的生命分割成‘上千次的死亡’,在生命停止之前,製造‘最精細劇烈的痛苦’。”(37)
酷刑屬於肉體懲罰的一部分,從功能上講,其有兩個方面:一是作為調查工具的酷刑,二是作為公開處決方式的酷刑。
2、作為調查工具的酷刑
(1)在調查工具機制中酷刑的意義
納入酷刑的法律儀式一個重要的功能是向一切人宣告事實真相,“確立事實真相是君主及其法官的絕對排他權力”[4](39)。為此,文藝復興階段已經確立了一系列的證據規則,其目的,是使得即使被告不出席(沉默或反抗)均能產生事實真相的機制。在這種機制下,供詞的重要性是核心的,一則供詞幾乎無需補充其他證據,二則,“這種程序運用自己全部明確無誤的權威真正征服被告的唯一途徑,真理充分展示其全部威力的唯一方式,就是使罪犯認罪”(41)。但是,仔細分析,供詞本身具有雙重歧義性:一,供詞既是一種證據,又是調查的對象,因為嫌疑人可能出於各種理由亂說一氣,對供詞的真實性還待於考察;二,供詞既是強制的結果,又保留了某種交易的特性,因為供詞必須是 “自願” 的,嫌疑人的供詞顯然對自己是不利的,但其能夠講出,必定有自己的理由。這就可以解釋古時司法調查的兩種儀式,一是宣誓,二就是酷刑。兩者用以保證 “真實” 與 “自願”。“人們要求被告在這種程序中扮演一個自願的合作者,為達到這一目的,必要時採用最激烈的威懾辦法。” 司法調查通過一種機制產生事實真相,該機制包含兩個因素:“一個是由司法機關秘密進行的調查,另一個是被告的儀式行為。被告的肉體、會說話的和必要時受折磨的肉體將這兩種因素聯合在一起。”(43)
(2)在調查工具機制中酷刑的運作方式
“首先,拷問並不是一種不惜任何代價獲取事實真相的方式,也不是現代審訊中的無限制的拷打。它確實很殘忍,但它並不野蠻。它是一種受制約的活動,遵循著明確規定的程序。・・・・・・拷問是一種嚴格的司法活動・・・・・・在下令施刑的法官和受刑的疑犯之間保存著那種較量的因素。受刑者受到步步升級的考驗,如果他‘挺住’了,他便獲得成功;如果他招供了,他就失敗。・・・・・・但是,審訊官在使用酷刑時是冒著一定風險的;他是用已經搜集到的證據來下賭注。”(44)“在拷問中,痛苦、較量和真理是聯系在一起的。它們共同對受刑者的肉體起作用。・・・・・・這也是一場戰鬥,一方對另一方的勝利將‘產生’符合某種儀式的真理。在為了獲得招供而是用的酷刑中,有一種調查的成分,但也有一種決鬥的成分。”(45)不難看出,在調查中,酷刑的使用已經將調查與懲罰結合在一起了。我們不僅產生疑問:一種懲罰怎麼能作為一種調查的手段呢?這必須回到古典司法產生真相的 “真正” 方式中去尋找。在真正的司法調查中,“每一個證據片段都會引起對疑犯一定程度的反感。對罪行的認定不是在所有的證據都匯在一起時才開始的。而是隨著每一個可能使人認定罪犯的要素的積累而逐漸形成的。・・・・・・刑事訴訟論證不是遵循非真即假的二元體系,而是遵循逐漸升級的原則。・・・・・・人若成為懷疑的對象就不能是完全無辜的。懷疑就暗含著法官的論證因素,疑犯的某種程度的罪責、以及有限度的刑事懲罰。一個疑犯如果始終受到懷疑,就不會被宣布無罪,而要受到部分的懲罰。當人們的推理達到某種程度時,人們就完全有理由展開一種具有雙重作用的活動:根據已搜集的信息開始施加懲罰,同時,利用這初步的懲罰以獲得尚不清楚的事實真相。” 由此,18 世紀的拷問成為一種奇特的景象:“產生事實真相的儀式與實施懲罰的儀式同步進行。被拷問的肉體既是施加懲罰的對象,又是強行獲取事實真相的地方。而且,正如推理既是調查的一個因素,又是罪責認定的一個片段,司法拷問所造成的有節制的痛苦即是懲罰手段,又是調查手段。”(47)而且這兩種因素均施加於人的肉體。
3、作為公開刑罰的酷刑
(1)公開懲罰的特徵
在公開懲罰中,肉體再次作為酷刑實施的對象,之前秘密調查程序中所揭示的一切,再次經由肉體做出公開的展示。這種做法有幾種方式:①使犯罪者成為自己罪行的宣告者;②沿用、復活了懺悔的場面;[5]
③將公開受刑與罪行本身聯系起來,比如在案發的地點處決犯人;④行刑的緩慢過程,突如其來的戲劇性時刻、犯人的哀號和痛苦可以成為司法儀式結束的最後證據。“每一種臨終時的痛苦都表達了某種真理。但是在刑場上,這種表達更為強烈,因為肉體的痛苦促進了這種表達。”(49-50)
值得注意的是,從拷問到處決,犯人的肉體一再產生或複製犯罪的真相,突出顯示了 “被告是用自己的人身來承擔這種罪行”,“肉身受到多次折磨,從而成為一個承擔著行為現實和調查結果、訴訟文件和罪犯陳述、犯罪和懲罰的綜合體。因此,它在神聖的刑事程序中是一個基本因素。它必須是一個以君主的可怕權利,即原告和保密權利為中心安排的程序的合作者。”(51)
(2)作為政治儀式的公開處決
在古代法律中,犯罪行為除了冒犯了受害者,還被視為冒犯了君主,因為法律體現的是君主的力量。君主絕不是在兩造當事人之間進行仲裁或者區分個人權利的行使,其只是對冒犯他的人的一個直接回答。對被告的懲罰在君主那裡,一方面是作為對冒犯君主的補償,另一方面則是對這種冒犯的一種直接的報復。“君主的物質 - 政治力量是通過法律體現的・・・・・・在最普通的刑罰中,在最微不足道的法律形式的細節中,占據支配地位的是活躍的報復力量。”(52)由此,公開處決就具有一種 “司法 - 政治” 功能,“它是重建一時受到傷害的君權的儀式”,是 “用於表現權力失而復得的重大儀式”,“它在眾目睽睽之下對使君權受辱的罪犯實施無堅不摧的力量。其宗旨與其說是重建某種平衡,不如說是將膽敢蹂躏法律的臣民與展示其威力的全權君主之間的懸殊對比發展到極致。” 公開處決並不是重建正義,而是重振權力。(53)18 世紀的法學家認為公開處決是為了 “殺一儆百”,而福柯認為這種 “示範經濟學” 是啟蒙時代產生的,而公開處決則來自於更遠古的時期。因此,公開處決 “是一種恐怖政策,即用罪犯的肉體來使所有的人意識到君主的無限存在。”(53)
以此為視角不難發現這種公開處決儀式的幾個特點。第一,“雙方力量的懸殊和不可逆轉的傾斜,是公開處決的一個基本要素。被君主的無限權力所抹掉而灰飛煙滅的肉體,被一點點地消滅的肉體,不僅是懲罰的理論界限,也是實際界限。”(55)第二,公開處決不僅是慶祝勝利的儀式,還包括或者說再現衝突的場面,即刽子手對犯人的直接行動。第三,君主往往在處決過程中單方面中止處決的執行(赦免),這就展示了他 “不僅表現為實施依法報復的權力,而且表現為能夠中止法律和報復的權力。他應該是獨一無二的主宰,唯有他能夠蕩滌冒犯他本人的罪行。儘管他確實授權法庭行使他主持正義的權力,但他並沒有轉讓這種權力。他仍完整地保持著這種權力。他可以任意撤銷判決或加重判決。”(58)
4、酷刑、公開處決存在的原因
第一,之前就有人注意到酷刑與公開處決之所以存在,是一種生產制度的結果,在之前的社會中,勞動力乃至人的肉體並沒有商業社會的那種效用和價值;第二,從人口學上講,低生育高死亡率以及不斷的天災人禍使得人們對死亡司空見慣;第三,古代政權所面臨的不斷的起義及內戰,使得君主需要不斷鞏固自己的權力。除此之外,福柯認為,應該看到,“真理 - 權力關係始終是一切懲罰機制的核心,在現在刑罰實踐中依然如此,只不過形式不同、效果不同。”(60)因此,它始終是揭示真相、顯示權力所必須的舞台。啟蒙思想家批評它們殘暴,但這種殘暴具有雙重作用:“它既是溝通犯罪與懲罰的原則,也加重了對犯罪的懲罰。它提供了展示真相和權力的場面。它也是調查儀式和君主慶祝勝利儀式的最高潮。它通過受刑的肉體將二者結合在一起。”(61)啟蒙思想家試圖將暴力驅逐出去的努力,其實是想證明 “應受懲罰的犯罪” 與 “權力所施加的懲罰” 之間的異質性。福柯認為,酷刑與公開處決中的暴力因素並非是一種簡單的 “報復法則” 的產物,其實質上是 “某種權力機制在懲罰儀式中的效應”——“這種權力無須說明它為什麼要推行貫徹法律,但是應該展示誰是他的敵人並向他們顯示自己釋放出來的可怕力量。這種權力在沒有持續性監督的情況下力圖用其獨特的場面來恢復自己的效應。這種權力正是通過將自己展示為‘至上權力’而獲得新的力量。” 這其似乎類似於 “內戰狀態”。(62)
5、人道的懲罰為何會取代殘暴的懲罰?—— 民眾的角色
福柯認為首要需要分析的原因是公開處決本身所包含的功能運用的因素及其長期混亂失調的根源,那就是民眾的角色問題。第一,民眾角色的轉變。“在公開處決的儀式中,主要角色是民眾。他們實際而直接的存在是舉行這種儀式的必需品”(63)但在這種場面中,民眾的角色是多義的。民眾的第一個角色是觀眾,見證的權利是他們應有的權利。民眾的第二個角色是參與者,在公開處決中,“民眾的報復被召喚出來,成為君主報復的一個次要組成部分”,“對於圍觀者來說,罪犯既是一個儆戒的榜樣又是一個攻擊的目標”。(64)公開處決中不乏民眾對罪犯的直接攻擊。第三個角色中,民眾成為另一面的參與者,成為否定判決、否定權力的攻擊者。“當民眾聚集在斷頭台周圍時,他們不僅為了目睹犯人的痛苦和激起刽子手的熱血,而且是為了聽到一個已一無所有的人咒詛法官、法律、政府和宗教。”(66)“這些處決儀式本來只應顯示君主的威懾力量,但卻有一個狂歡節的側面,法律被顛覆,權威受嘲弄,罪犯變成英雄,榮辱顛倒。”(66)第四,“最重要的,也是這些不利之處為何具有政治危險性的原因是,民眾在展示罪惡的恐怖和無敵的權力的儀式中感到自己比任何時候都更接近那些受到刑罰的人,而且與那些人一樣,民眾感到自己比任何時候都更嚴重地受到不受限制的合法暴力的威脅。”(68)因此,聚集在處決現場的民眾成為一種間接的 “受害者”。
“角色” 只是問題的一个方面,当新犯罪文学中以侦查、巧妙的构思取代过去犯罪文学中对罪犯的歌颂之后,伴随着公开处决的终结,观众的兴趣也从血淋淋的现场转移到了发现犯罪的斗智斗勇的过程中了。
第二部分 懲罰
第一章 普遍的懲罰
1、關於人道的懲罰取代殘暴懲罰的進一步討論
(1)改革派的思路
18 世紀後期,對公開處決的抗議越來越多,改革者提出了很多理由,其中一個重要的理由是公開處決 “為國王暴力與民眾暴力之間的較量提供了一個舞台,所以它是具有危險性的”(81),“在這種危險的儀式化的暴力中,雙方都超出了正當行使權力的範圍。在他們看來,暴政面對著叛亂,二者互為因果。這是一種雙重的危險。因此,刑事司法不應該報復,而只應該給予懲罰。”(82)這顯然與 17、18 世紀的社會危機有關。另外,改革者還提出来,“即使是在懲罰最卑劣的兇手時,他身上至少有一樣東西應該受到尊重的,亦即他的‘人性’。” 這顯然是啟蒙思想的作用,啟蒙思想 “將人與野蠻的公開處決對立起來,並不是實證知識的主題,而是一種法律限制,是懲罰權力的合法性界限。這裡所說的並不是為了改造人而必須實現的目標,而是為了尊重人而應該不加觸動的東西。”(82)古希臘哲人普羅塔格拉斯的名言 “人是萬物的尺度” 又重新被提了出來,不過這次,人成了衡量權力的尺度。
從歷史上看,18 世紀刑罰放寬的過程與一個歷史時期同步,即犯罪的暴烈程度似乎減弱了。這是一個雙重運動,卻有著深刻的背景。從犯罪趨勢來看,侵犯財產犯罪大幅度增加,大型犯罪集團紛紛解體。這與幾個歷史進程有關。第一個進程就是經濟壓力的變化,資本主義在 17、18 世紀的迅猛發展、人口的迅速膨脹導致對財富追求的壓力增大。第二個進程,法律實際比過去更為嚴峻了。犯罪從過去的侵犯人身逐步集中於侵犯財產。這種犯罪的集中爆發導致了一種對更精細、更有效率司法的需求。仔細分析,批評者對於過去司法的抨擊與其說是權力濫用,不如說 “是與某種無規則狀態聯系在一起”。(87)法國的情況就是典型的代表,權力過於混亂和分散,同時伴隨著君主權力的過於強大。“司法集軟弱和暴虐於一身,既耀武揚威又漏洞百出。”(89)改革者敏銳的看到這一癥結的根源就在於君主的無上權力。因此,刑法改革實際是要求一種全新的權力策略,在這個洗牌的過程中,有各種利益參與其中。大家就改革的目標達成了一致:“審判權不應再取決於具有數不勝數的,相互脫節、有時矛盾的特權的君權,而應取決於具有連續效果的公共權力。”(90)因此,改革的首要目標在於:“使對非法活動的懲罰和鎮壓變成一種有規則的功能,與社會同步發展;不是要懲罰得更少些,而是要懲罰得更有效些;或許應該減輕懲罰的嚴酷性,但目的是在於使懲罰更具有普遍性和必要性;使懲罰權力更深地嵌入社會本身。”(91)
(2)非法活動與刑法改革
“非法活動” 是該書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在福柯眼中,它不僅僅是一種行為,更是一種屬於特定人群的行動趨勢,甚至是 “當時社會的政治和經濟運作的一個條件”,即 “在舊制度下,各個社會階層都有各自被容忍的非法活動的餘地:有法不依、有令不從”(91)非法活動有兩個極端:一個極端是屬於高等階層的特權,這成為一種完全合法的形式;而另一個極端則是屬於底層人民的普遍性的有令不從。在此,福柯敏銳的觀察到:“在原則上,居民中最受鄙視的階層沒有任何特權,但是他們在強加給他們的法律和習俗的邊緣處,獲得一塊寬容的空間。這是他們用暴力或通過頑強的堅持而獲得的。這個空間是他們必要的生存條件,因此他們常常準備為保衛它而奮起鬥爭。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出現各種壓縮這個空間的嘗試,或者重申舊的法律,或者改善拘捕方法。這種努力引起民眾的不安,這正如削減某些特權會引起貴族、僧侶和資產階級的不安一樣。”“各個階層都有自己獨特的必要的非法活動。”(92)而刑法將大量的屬於底層民眾的非法活動納入到犯罪的構成中來。比如逃稅、走私,這本就是底層民眾得以生存下去的方式,由此民眾對犯罪產生二重態度就不奇怪了。“圍繞著犯罪形成一個褒貶交織的氣氛。民眾有時提供有效的幫助,有時則心懷恐懼,這兩種態度只是咫尺之隔・・・・・・民眾的非法活動包含著一系列犯罪因素。這些因素既是非法活動的極端形式,又是對非法活動的內在威脅。”(93)[6]
而在資本主義膨脹的早期,資本主義是需要這些非法活動的,因此,對非法活動的態度由容忍變成了鼓勵,比如走私。但是到了後期,情況發生了逆轉,在這個時間段,社會從 “司法 - 政治壓迫” 變成 “剝奪勞動手段 - 剝奪勞動產品”,而犯罪的目標從人身變成了財產,這卻成了資本主義所無法允許的,因此非法活動必須受到懲罰。但是,大量存在的對財產的侵犯在執行起來困難重重,所以需要一種更有效的、更具連續性的策略取代臨時的毫無節制的機制。“總之,刑法改革產生於反對君主的至上權力的鬥爭與反對司空見慣的非法活動的地下權力(infrapower)的鬥爭的匯合處。”(97)
其實 “至上權力 - 非法活動” 是一對伴生物,在它們之間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網絡。不好說誰是誰的原因,但兩者貌似是互為條件的。最明顯的是,在公開處決這種形式中,“君主的無限權力與民眾一直活躍的非法活動以最鮮明的方式匯聚在一起。判決中的人道性是一種懲罰制度的準則,這種制度應該確定君主和民眾二者的界限。在判決中應該受到尊重的‘人’是這種雙重界定的司法和道德形式。”(98)在實際的歷史進程中,刑法改革的重點確是在對非法活動的打壓上,但不是為了消滅它,因為它沒有這個能力:“任何一種刑法制度都應被看作是一種有區別地管理非法活動的機制,而不是旨在徹底消滅非法活動的機制。”(99)
(3)懲罰權力的符號化
在刑法改革中,契約論是一種重要的理由。罪犯被認為是違反了社會契約,成為整個社會的公敵。因此,“懲罰權已經從君主的報復轉為保衛社會了。”(100)但是並非民眾都同意對罪犯實施無節制的懲罰,這實際是另一種向至上權力的回歸。因此,有必要給懲罰進行必要的限制。
懲罰的適度原則首先是作為一種 “心靈話語” 表達出來。人性被重新提出,這顯然是受到啟蒙思想的影響。該話語的背後,則是一種對 “調控權力的後果” 的考量,必須用 “經濟” 來衡量懲罰的成本與收益,“人道” 只是該算計的 “一個體面的名稱”。
懲罰的落腳點究竟是過去 —— 犯罪所造成的結果,還是未來 —— 日常違法活動增加的可能性?這一點很快達成共識:“人們需要考慮的不是過去的罪行,而是未來的混亂。人們所要達到的效果應該是使作惡者不可能再有重犯自己罪行的願望,而且也不再有仿效者。因此,懲罰應該是一種製造效果的藝術。人們不應用大量的刑罰來對付大量的犯罪,而應該按照犯罪的效果和刑罰的效果來使這兩個系列相互對應。沒有任何後繼者的犯罪是無須懲罰的。”(103)
這並不是一個新的觀點,在過去的酷刑中,阻礙未來犯罪的功能也是存在的,但兩者存在著區別。“在使用公開酷刑和處決的刑罰中,懲戒是對犯罪的回答。它通過一種二位一體的現象,既展示了罪行,同時又展示了制服罪行的君主權力。在依自身的效果量刑的刑罰中,懲戒必須歸因於犯罪,但卻是用最謹慎的方式和最大的節制方式來表示權力的干預。理想的結果應該是能夠防止這二者中的任何一者的再出現。懲戒不再是一種展示的儀式,而是一種表示障礙的符號。這種懲罰符號的技術傾向於顛覆整個現世性的刑事活動領域。”(103-104)即一種從 “形象化” 到 “符號化” 的變化。
與懲罰權力的符號技術有關的原則有以下幾個:第一,最少原則(比例原則),“使避免刑罰的願望稍強於冒險犯罪的願望”。第二,充分想象原則。“懲罰應該利用的不是肉體,而是表象(representation)。更準確地說,如果它利用肉體的話,那麼肉體主要是某種表象的對象而不是痛苦的對象。”(104)“否定公開處決則提供了一種理性表達的可能性:應該盡量擴展懲罰的表象,而不是體罰的事實。” 第三,側面效果原則。刑罰最重要的是展示給觀眾看的,因此就產生了一種 “偏離中心的強化效果方式”,罪犯反而成了最不重要的了。(105)按照貝卡利亞的說法,“在依罪量刑時,人們應該在各種刑罰中選擇那種既能給民眾的思想造成最持久的印象,又是對罪犯的肉體最不殘酷的手段。” 第四,絕對確定原則。“沒有什麼比那種指望網開一面的侥幸心理更能削弱法律機制。” 要先建立一種 “犯罪 - 懲罰” 之間緊密的符合鏈接,必須對施以懲罰予以絕對確定。第五,共同真理原則。刑訊逼供的證明方式其實已經偏離了一般的證明理論。這種差異,“在懲罰權力為了自己的方面而需要造成鐵證如山的氣氛時,反而會造成冤案。”(107)要想建立起 “犯罪 - 懲罰” 的必然聯系,必須根據犯罪事實來定罪,因此,必須在推理和提供證據方面與一般的證明理論保持一致。第六,詳盡規定原則。“法律不應用沉默來培養免罪的希望。”(108)第七,干涉犯罪傾向的原則。對於重複犯罪者,人們的目標不是該責任者,而是其怙惡不悛的傾向。
2、懲罰權力的安排
因此,看似 “人道” 的刑罰體系背後,“是一種精心計算的懲罰權力經濟學。但是這些原則也引起了權力作用點的變化:不再是通過公開處決中製造過度痛苦和公開羞辱的儀式遊戲運用于肉體,而是運用于精神,更確切地說,運用于在一切人腦海中謹慎地但也是必然地和明顯地傳播著表象和符號的遊戲。”(111)
以根除非法活動為起點的設計安排了一種懲罰的界限,以控制懲罰權力。從這個起點開始出現了兩條使犯罪和罪犯對象化的路線。一方面,罪犯被當做公敵,他反對社會、脫離集體,成為 “不正常” 的人,最終成為 “科學” 的對象,受到 “治療”。另一方面,度量懲罰權力的效果。在這兩種情況中,都不難發現,支撐著懲罰活動的權力關係開始增加一種對應的 “客體關係”(object relation),這種對象化的過程被福柯認為是起源於 “有關權力及其使用安排的策略本身”(112)。但這兩個進程是不同步的,有關 “犯罪人” 的概念得過一段時間才出現,但是犯罪的對象化卻同懲罰權力的重組同步,並借助了啟蒙思想的話語。這種話語提供了一種通用的處方:“權力以符號學為工具,把‘精神’(頭腦)當作可供銘寫的物體表面;通過控制思想來征服肉體;把表象分析確定為肉體政治學的一個原則”。“愚蠢的暴君用鐵鏈束縛他的奴隸,而真正的政治家則用奴隸自己的思想鎖鏈更用力地約束他們。正是在這種穩健的理智基點上,他緊緊地把握鎖鏈的終端。”(賽爾萬,Servan,35,本書第 113)在這種政治解剖學中,肉體將被重新定義,重新賦予角色。這種新的政治解剖學將兩種背道而馳的路線結合起來,一方面,它用自然本性案例反對自然本性以排斥罪犯,另一方面它用精心計算的懲罰經濟學來控制犯罪。
第二章
懲罰的溫和方式
1、新的懲罰體系的條件
懲罰實際也是一種傷害,只不過需要確定具體的傷害對象、方式、次序、程序等一系列問題。“這是一種操縱相互衝突的能量的藝術,一種用聯想把意向聯系起來的藝術,是鍛造經久不變的穩定聯繫的藝術。這就需要確立對立價值的表象,確立對立力量之間的數量差異,確立一套能夠使這些力量的運動服從權力關係的障礙 - 符號體系。” 如過去的刑罰圍繞 “報復標誌系統” 組織一樣,它需要有以下幾個條件:
第一,要盡可能的不帶有任意性。要想建立一種 “犯罪 - 懲罰” 的必然的、穩定的心理聯系,就要排除任意性,與過去懲罰中權力的宣示不同,新的懲罰體系是通過重複(同樣案件同樣處理)來進行的。“在相似的懲罰中,實施懲罰的權力隱蔽起來了。”(118)“這種